债务人失踪了债权人该怎样催讨其所负的债务
一、债务人失踪了债权人该怎样催讨其所负的债务
1.债务人失踪后,符合宣告失踪条件的,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,向债务人的财产代管人主张债权;
2.债权人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,讨回债务,法院可以依法作出缺席判决。
《民法典》第四十三条
财产代管人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,维护其财产权益。
失踪人所欠税款、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,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。
财产代管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失踪人财产损失的,应当承担赔偿责任。
《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四十七条
被告经传票传唤,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,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,可以缺席判决。
二、债务人可以转让债务吗
可以,但是要符合一定的条件。
1.债务转让必须是有效的债务,债务有效存在是债务转让的前提。
2.债务转让中,被转让的债务必须具有可移转性。
3.第三人须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就债务的转让达成合意。
4.债务转让必须经债权人同意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五百五十一条
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,应当经债权人同意。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,债权人未作表示的,视为不同意。
三、起诉债务人法院多久会受理
法院一般在七日内受理。提醒您,前提是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。
《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二十二条
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:
1.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;
2.有明确的被告;
3.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、理由;
4.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。
《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二十六条
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。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起诉,必须受理。符合起诉条件的,应当在七日内立案,并通知当事人;不符合起诉条件的,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,不予受理;原告对裁定不服的,可以提起上诉。
无棣县地处鲁北平原,位于山东省最北端,东北濒临渤海湾,属黄河三角洲综合开发地带,是实施“海上山东”建设和国务院关于实施“渤海碧海行动计划”的主战场,是国家重点建设项目黄骅港的直接辐射区域,是连接京津塘和胶东半岛的要道。无棣县属黄河冲积平原,全县地势平坦,由西南向东北至渤海湾沿岸以万分之一左右的坡降倾斜,海拔高度在2—8米之间,海岸线长102公里,总面积1998平方公里,耕地面积106万亩,浅海面积150万亩,拥有“枣、牧、渔、盐、棉、沙”六大资源优势,枣业为首。全县辖6镇5乡,593个自然村,43万人口,其中农业人口37万人。由于地处沿海,土壤以滨海潮土、盐化潮土分布,土地适宜小枣,特别是金丝小枣、冬枣的生长培植。枣树载培历史悠久,始于商夏,素有“华夏枣都”之美称。全县拥有枣树面积106万亩,其中金丝小枣70万亩,冬枣36万亩。枣树总株数达到了3000万株,年产金丝小枣(干)4300万公斤,冬枣3000万公斤,均被山东省农业厅列为绿色无公害食品。无论产量、规模、质量均居全国县级之首。